产品名称:上海移动宽带客户自服务软件(简称:宽带自服务软件)
适用客户:宽带用户
产品简介:上海移动宽带客户自服务软件是一款综合了用户网络故障自助诊断与处理,宽带测速和网速慢分析以及一些常用工具的综合性的用户自助服务软件。
上海移动宽带客户自服务软件(简称:宽带自服务软件)
上海移动宽带客户自服务软件是一款综合了用户网络故障自助诊断与处理,宽带测速和网速慢分析以及一些常用工具的综合性的用户自助服务软件。
上海移动宽带客户自服务软件是一款综合了用户网络故障自助诊断与处理,宽带测速和网速慢分析以及一些常用工具的综合性的用户自助服务软件。主要功能如下:
(1) 故障自助诊断与处理:对于用户不能正常上网的情况下,提供自助检测功能,并根据检测结果,指导用户进行相应的修复工作;
(2) 宽带测速与网速慢分析:对测速环境的检测,宽带测速以及测速结果及分析的展现;
(3) 常用工具:主要包含蹭网检测、进程管理、网卡管理、网络备份、无线管理、网络流量监控统计等工具。
免费
宽带用户
用户下载安装即可使用
请务必仔细阅读和理解本中国移动上海公司最终用户许可协议(《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权利和限制。在安装时,您需要仔细阅读并决定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的条款。除非或直至您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否则本软件不得安装在您的计算机上。
作为参考,您现在就可以从本页起打印出本《协议》的文本,或者参阅本“软件”“帮助”文件中本《协议》的副本。
本《协议》是您与中国移动上海公司之间有关随附本《协议》的中国移动上海公司的法律协议。本软件包括随附的计算机软件,并可能包括相关文档印刷材料。您一旦安装本“软件”,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如您不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您则不可以安装或使用本“软件”。
本“软件”受著作权法及国际著作权条约和其它知识产权法和条约的保护。本“软件”权利只许可使用,而不出售。
一.中国移动上海公司将本软件在中国大陆地区(除香港、澳门、台湾外的中国境内)的非专有的使用权授予您。 您可以:
1. 在一台计算机、工作站、终端机、手持式计算机或其它数字电子仪器(“计算机”)上安装、使用、显示、运行(“运行”)本“软件” 的一份副本。
2. 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您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
3. 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中国移动上海公司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二.您保证:
1. 不在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之外,使用、复制、修改、租赁或转让本软件或其中的任一部份。
2. 只在一台计算机上使用本软件;一份“软件”许可不得在不同的计算机上共同或同时使用。
3. 只在以下之一前提下,将本系统用于多用户环境或网络系统上:
本“软件”明文许可用于多用户环境或网络系统上;
使用本“软件”的每一节点及终端都已购买使用许可。
4. 不得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
5. 不出租、租赁或出借本“软件”产品。
6. 在本“软件”的所有副本上包含所有的版权标识。
三.软件转让
您可将您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作永久性一次转让,转让后您的许可权即自行终止。转让的条件是:
1. 您不得保留副本;
2. 转让“软件产品”(包括全部组件、媒体及印刷材料,任何升级版本和本《协议》)的所有部分;
3. 受让人接受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4. 如果“软件产品”为升级版本,任何转让必须包括本“软件产品”的所有前版本;
四.支持服务
1. 中国移动上海公司为您提供帮助“软件”使用的有关支持服务(“支持服务”)。
2. 支持服务的使用受用户手册或其它中国移动上海公司提供的材料中所述的各项政策和计划的制约。
3. 提供给您作为支持服务的一部分的任何附加软件代码应被视为本“软件”的一部分,并须符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
4. 您提供给中国移动上海公司的一部分的产品使用建议及改进意见,中国移动上海公司可将其用于商业用途,包括产品支持和开发。除了在为您提供支持时必须的情况外,中国移动上海公司在使用这些信息时不会以个人形式提及您。
五.软件的替换、修改和升级
1. 中国移动上海公司保留在任何时候通过为您提供本“软件”的替换版本或修改版本或这类升级版本以替换、修改或使本“软件”升级的权利和为这类替换、修改或升级收取费用的权利。
2. 中国移动上海公司提供给您的本“软件”的任何替换版本或修改软件代码或升级版本,将被视为本“软件”的一部分并且要受到本《协议》条款的制约(除非本《协议》被随附本“软件”的替换或修改版本或升级版本的另外一份《协议》取代)。
3. 如果中国移动上海公司提供本“软件”的一个替换或修改版本或任何升级版本,则(a)您对本“软件”的继续使用条件是您接受本“软件”的这类替换或修改版本或升级版本以及任何随附的取代《协议》,并且(b)就替换或修改版本的“软件”而言,您对“软件”的所有先前版本的使用将被终止。
六.权利的保留:
未明示授予的一切其它权利均为中国移动上海公司所有。
七.本“软件”的著作权
1. 本“软件产品”及其所有复制品的名称,与光盘上或本软件中注明的公司同在。
2. 本“软件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本“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像、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印刷材料、及本“软件”任何副本的著作权,均由中国移动上海公司拥有。
3. 本软件及文档享有版权,并受国家版权法及国际协约条款的保护。
4. 您不可以从本软件中去掉其版权声明;并保证为本软件的复制品(全部或部分)复制版权声明。您同意制止以任何形式非法复制本软件及文档。
5. 您不可复制本“软件”随附的印刷材料。
八.出口限制
您同意不将本“软件”、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属“软件”的直接成果的任何程序或服务出口或转口给任何中国大陆外的任何国家或者地区。
九.售后担保:
1. 中国移动上海公司担保,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自售出之日起九十天内,其软件载体无材料或工艺缺陷。经验证确有缺陷时,中国移动上海公司的全部责任就是退换其软件载体作为对您的补偿。
2. 因事故、滥用或错误应用导致的载体缺陷,售后担保无效。
3. 退换的载体享受原担保期剩余时间,或三十天的担保;取其长者优先。
4. 除上述之外,本软件不享受任何其他形式的售后担保。
十.责任有限:
您及中国移动上海公司均认可病毒、恶意程序等的产生、传播存在不可控制性及不可预见性,因此中国移动上海公司仅保证在其技术水平许可范围内及其已掌控病毒范围内提供本软件病毒查杀服务;中国移动上海公司将致力于不断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及掌控病毒范围,但不就任何其当前尚未掌控的病毒、恶意程序等作任何保证,也不承担您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您已经明确知悉上述情况,并承诺不就因此而可能造成的任何结果向中国移动上海公司主张权利。
上述担保,无论是明示或暗喻的,为担保的全部内容,包括对特殊应用目的的商品性和适应性的担保。
如下所述的情况非中国移动上海公司或其供应商的义务范围,在适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中国移动上海公司或其供应商绝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不论事先是否被告知损害发生的可能性以及,是否配合您采取了补救措施及补救措施是否达到预定目的:
因您不能使用、不当使用或其它任何因使用本“软件”所引起的或有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意外的、特殊的、惩罚性的或其它任何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坏而造成的损害赔偿,因利润损失、营业中断、商业信息的遗失而造成的损害赔偿,因未能履行包括诚信或相当注意在内的任何责任致使隐私泄露而造成的损害赔偿,因疏忽而造成的损害赔偿,或因任何金钱上的损失或任何其它损失而造成的损害赔偿)。
十一.许可终止:
1. 如您未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条件,在不损害其它权利的情况下,中国移动上海公司可终止本《协议》。终止《协议》时,您必须立即销毁本软件的所有复制品,或者归还给中国移动上海公司。
2. 通过向您提供本“软件”或本“软件”的任何替换或修改版本或升级版本的一份取代《协议》,并规定您继续使用本“软件”或这类替换、修改或升级版本的条件是您接受这类取代《协议》,中国移动上海公司可以终止本《协议》。
十二.适用、管辖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十三.特别提示:
为了不断提高本“软件”和服务的质量,我们将有可能搜集您对本软件进行使用的信息,并不定期地予以反馈。
我们不会搜集您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以及文件内容等涉及信息安全的信息。
以上搜集的信息仅仅为了市场分析需要,以便我们今后能够为您提供更好的功能和服务,中国移动上海公司对此数据严格保密。
本条所指搜集信息的范围以中国移动上海公司适时的技术水平为判断标准。中国移动上海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力求判断的准确性,但因受到现实技术水平等的限制,中国移动上海公司仅依照自有的判断能力进行甄别收集。您已明确知悉上述内容,且认可中国移动上海公司的操作,愿意承担因此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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