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介:
使用4G资费的客户,订购4G多终端流量共享功能包后,可将自己所有的移动数据流量分享(除流量安心包、流量智能套餐、集团流量统付业务等注明限本人使用的流量)给最多4个分享成员
资费标准:
10元/月
适用客户:
限4G飞享套餐、4G自选套餐、语音短信不限量套餐、4G上网套餐、4G商旅套餐、4G流量卡、4G网聊套餐、30元及以上流量可选包客户开通。
业务名称 | 资费 | 当前状态 | 启用日期 | 终止日期 | 操作 |
4G多终端流量共享功能包是一个流量分享业务,使用4G资费的客户可通过订购4G多终端流量共享功能包将自己的流量分享(除流量安心包、流量智能套餐、集团流量统付业务等注明限本人使用的流量)给其它手机号码或网卡号码使用。
1.4G多终端流量共享功能包的订购和添加分享成员可选择本月生效或次月生效。若选择本月生效,则分享成员可立即共享主号码的流量免费资源并自生效当月起,按整月收取该分享成员的功能费。
2.取消4G多终端流量共享功能包和删除分享成员均为次月生效。
3.主卡可以使用“暂停分享”功能,停止部分或全部分享成员分享其流量免费资源,仅限操作当月有效;暂停后,当月不可恢复; 若主卡未删除分享成员,则次月将自动恢复分享。暂停分享期间,仍需收取被暂停号码的月功能费。
主号码需开通4G飞享套餐、4G自选套餐、语音短信不限量套餐、4G上网套餐、4G商旅套餐、4G流量卡、4G网聊套餐、30元及以上流量可选包任一资费。
分享成员需为当前状态在网的上海移动客户,使用随e行上网伴侣套餐、流量不限量套餐的号码不可成为分享成员。
1.分享内容为主号码的所有移动数据流量免费资源(包括基础套餐、叠加的流量包、加油包、营销活动中赠送的流量,不包括流量安心包、流量智能套餐、集团流量统付业务等注明限本人使用的流量),语音通话不在共享范围内。
2.当分享成员有基础套餐且包含流量,则优先使用自己的流量,用尽后再使用主号码流量;当分享成员有基础套餐但不含流量,则直接使用主号码流量;当主号码流量用尽后,主号码和分享成员上网产生的流量按照各自套餐规则收取。如果分享成员是没有基础套餐和语音功能的副卡,则直接使用主卡流量,超出后按主卡套餐外资费规则收取不单独出账,由主号码统一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