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家庭宽带业务是上海移动在驻地网资源覆盖小区内,推出的有线宽带业务。主要特点:高宽带、优服务、低资费。
家庭宽带在线受理信息填写(*为必填项)
1 填写安装地址 > 2 提交安装信息 > 3 受理完成
1 填写安装地址 > 2 预约成功
预约成功
宽带信息选择
|
1、本家庭宽带业务是东方有线授权上海移动销售的家庭宽带业务,本次受理成功与否将视您的地址资源覆盖情况而定。
2、宽带到期后未续约未销户的客户自动转入日套餐,日套餐按天收费。客户续约或销户后日套餐停止计费,按照续约或销户前的天数向客户收取日套餐费用。续约套餐竣工当月不收费,次月生效并计费。
宽带 | 对应的存量带宽 | 客户到期后的日资费价格 |
---|---|---|
10M | 10M及以下带宽 | 2.5元/日 |
20M | 20M带宽(不含和家88、108套餐) | 3.5元/日 |
和家88、108套餐 | 3.5元/日+23元/月 | |
30M | 20M-30M带宽(不含20M) | 4元/日 |
50M | 30M-50M带宽(不含30M) | 4.5元/日 |
100M | 50M-100M带宽(不含50M) | 6.5元/日 |
3、须入网已激活且已高级实名制登记。
4、请保持电话畅通,若无可用资源或预约时间无法满足,客服专员将与您联系处理。
5、宽带费用将在安装次月由手机号码代付,有家庭统付的副号码的宽带费用仍由副号码支付,请及时充值以免欠费停机。
6、宽带接入端设备归上海移动所有,到期后未续约的需归还至营业厅,移动公司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追回非甲方所有的设备。
您的宽带业务正在安排施工中,请耐心等候。查看协议
家庭宽带在线受理信息
办理号码: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安装小区: | |
安装地址: | |
宽带套餐周期: | 宽带加时包:否 |
宽带: | 预约上门时间:2014-12-29 |
宽带费用: | |
套餐名称: | 是否向和家庭成员共享资源: |
选择高清机顶盒: | 上门时间: |
宽带费用: | 宽带协议期: |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疑问,可拨打10086或去附近营业厅,查看营业厅信息。
套餐一 个人承诺消费送宽带
个人月承诺消费128元送50M光纤宽带,更有魔百和盒子0元用,高清电视0元看!
套餐二 家庭承诺消费送宽带
家庭月承诺消费188元送50M光纤宽带,更有魔百和盒子0元用,高清电视0元看!
套餐三 纯宽带套餐
一天2块钱,百兆宽带用2年,更有“魔百和”盒子0元用,高清电视0元看!
说明
家庭宽带标准套餐活动业务协议书
甲方:客户为保障甲方使用乙方与丙方联合销售的家庭宽带标准套餐的权利,维护乙方与丙方的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基于甲方订购的服务项目,经甲方、乙方与丙方(以下简称三方)认可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自本协议约定的活动生效月起,自愿连续参加乙、丙方联合销售的家庭宽带标准套餐活动(以下简称宽带业务)。甲方需在办理后一次性支付宽带业务使用费,协议期限及套餐资费以用户在网站上自行选择并确认的内容为准。若在安装完成当月回退,需一次性支付宽带业务安装调试费及工料费,东方有线为220元,铁通为117元。
本协议届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可以凭有效证件至乙方营业厅等渠道办理变更手续。
二、甲方客户受理手续
1、甲方客户须为个人客户,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其他信用担保证件(甲方本人的社保卡、护照、港澳通行证)办理。
2、甲方所在安装地址须在丙方业务覆盖区域内并具备相应的网络条件。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自愿接入乙方与丙方联合销售的家庭宽带标准套餐。
2、甲方办理入网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同时有义务真实、准确地提供宽带业务受理所需的信息,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造成乙方无法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地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方须按时向乙方缴纳本活动的相关费用,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欠费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4、在甲方承诺的协议期内,若国家规定的通信资费标准发生变化,甲方所选定的宽带业务使用费金额仍将按照本协议执行。
5、甲方不得在非甲方所有的接入设备上擅自连接未经允许的相关设备,其他方对此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甲方应妥善保管好相关接入设备和相关配件。在协议有效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设备和配件损坏不能使用的,甲方应对相关设备及配件做相应赔偿(以营业厅公布的价格为准)。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甲方需将非甲方所有的接入设备和相关配件归还至乙方营业厅。
6、甲方在使用本业务时有义务遵守乙方、丙方的有关业务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7、甲方对协议履行过程中有疑问的,可以向乙方公布的客户服务电话"10086"进行咨询。
8、若甲方宽带业务因线路无法铺设、资源无法覆盖、甲方不愿铺设明线等原因无法安装,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需至乙方营业厅办理业务回退。
四、乙、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2、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丙方应在甲方成功办理相关手续后,尽快为甲方安装开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若因线路无法铺设、资源无法覆盖、甲方不愿铺设明线等原因无法安装,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和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甲方提供的家庭宽带服务应当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
2)对于非乙方或非丙方提供的设备或配件,乙方或丙方没有连接、配置或调试的义务。
3)若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归还非甲方所有的设备,乙丙方有权上门或采取其他方式追回非甲方所有的设备。
4)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A、甲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
B、甲方未在乙、丙方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的服务费用。
C、甲方在使用本业务时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有危害乙、丙方网络安全和合法权益的行为。
D、甲方搬迁至丙方暂时无法覆盖的区域。
五、业务相关说明
1、协议期内,甲方的手机号码和宽带业务不得过户、分户、合户、预销户和换号。
2、协议期内,甲方的宽带业务不得进行套餐变更、不得更改活动档次。
3、协议期内,甲方可申请移机,相关收费标准按照乙、丙方公布的相应资费进行收取,移机的目的地址必须是丙方可提供宽带业务接入服务的地区。
4、协议期内,甲方不得申请宽带业务拆机或退网。
5、默认情况下,业务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在手机账单中以代收费形式体现。
6、与本活动/业务开展或使用相关的接入设备资产归丙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和协议解约规则说明
协议期内,若发生下述情况的,乙、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终止提供服务与赠费、赠送业务,甲方还需向乙、丙方支付赔偿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丙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向甲方追讨欠费:(a)甲方提供的有效证件虚假不实;(b)移动电话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不当用途(有损乙方或相关第三方利益);(c)乙、丙方收到国家有关部门发文要求停止为甲方提供通信服务;(d)协议期间内甲方号码办理过户、分户、合户、预销户和换号等;(e)甲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或上海市的相关规定。
赔偿金=剩余的活动包年费用。
七、其它事项
1、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战争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及其他乙方、丙方不可控原 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业务,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三方均有权终止协议。
2、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是由甲方电脑本身系统使用或互联网内容所产生的问题(如:电脑 感染病毒、系统故障、所安装的相应软件丢失、软件使用不当、互联网黑客、互联网病毒等) 、电脑硬件问题(如:电脑显卡、显示器、硬盘、CPU、主板、内存、光驱等)造成甲方不能 正常使用网络或甲方资料损失,乙方、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使用过程中如果由于乙、丙方需要对网络、服务等进行调整,乙、丙方需提前通知 甲方,如由于甲方联系信息错误导致无法及时通知的,乙、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不得将其用作经营性项目或用于企业上网。一经发现用作经营的和企业上网的,乙、丙方有权终止提供宽带接入服务,并且保留其他一切合法权利。
5、未经乙、丙方授权,甲方擅自在已安装的线路上装、移(室内移机除外)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或转让租用权的,乙、丙方有权终止提供宽带接入服务。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要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7、三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8、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9、甲方所签署的表单、乙丙双方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宣传单片等均 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中未约定部分以本协议为准。甲方应妥善保管本协议。
10、乙方可通过短信、邮件、外呼等方式,向甲方告知业务提醒和营销服务等关怀类信息。
甲方:
客户户名手机号码
其他联系电话
装机地址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丙方: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
为保障甲方使用乙方与丙方联合销售的家庭套餐活动的权利,维护乙方与丙方的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基于甲方订购的服务项目,经甲方、乙方与丙方(以下简称三方)认可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自本协议约定的活动生效月起,自愿连续参加乙、丙方联合销售的家庭套餐活动业务。甲方需根据套餐活动资费支付家庭业务使用费。使用费和协议期详见订单。家庭套餐业务包含:
速率家庭宽带套餐活动业务
东方有线:数字电视标清基础业务
东方有线:数字电视高清基础业务
东方有线: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服务(代收费)
套餐详情见业务受理确认单。本协议届期满前三个月(6个月(含)以上协议期套餐)或一个月(6个月以下协议期套餐),甲方可以凭有效证件至乙方营业厅等渠道办理续约或变更套餐手续。
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可申请终止本协议。期满后甲方未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乙丙方在有能力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且甲方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将继续按乙丙方最新资费自动顺延本套餐或按日套餐资费标准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在本套餐下线的情况下),直至合同任何一方提出终止。
因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服务为代收费业务,协议期满后如甲方停止使用乙方与丙方联合销售的家庭套餐,其中丙方仍将为甲方提供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服务并计费,如甲方暂停或取消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服务,需至丙方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
二、甲方客户受理手续
1、甲方客户须为个人客户,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其他信用担保证件(甲方本人的社保卡、护照、港澳通行证)办理。
2、甲方所在安装地址须在东方有线(郊广版)业务覆盖区域内并具备相应的网络条件。
3、甲方使用的家庭套餐包含东方有线相关业务时,应没有丙方各类业务未缴欠费。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自愿接入乙方与丙方联合销售的家庭套餐。
2、甲方办理入网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同时有义务真实、准确地提供业务受理所需的信息,并与乙、丙方签订《家庭业务协议书》。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造成乙方无法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地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方须按时向乙方缴纳本活动的相关费用,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欠费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4、在甲方承诺的协议期内,若国家规定的通信资费标准发生变化,甲方所选定的家庭业务使用费金额仍将按照本协议执行。
5、甲方不得在非甲方所有的接入设备和相关配件(如机顶盒、EOC设备等)上擅自连接未经允许的相关设备,其他方对此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甲方应妥善保管好相关接入设备和相关配件。在协议有效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设备和配件损坏不能使用的,甲方应对相关设备及配件做相应赔偿(以丙方营业厅公布的价格为准)。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甲方需将非甲方所有的接入设备和相关配件归还至乙方营业厅,如甲方无法返还接入设备,须对相关设备及配件做相应赔偿(以丙方营业厅公布的价格为准)。
6、甲方在使用本业务时有义务遵守乙方、丙方的有关业务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7、甲方对协议履行过程中有疑问的,可以向乙方公布的客户服务电话“10086”进行咨询。
8、若甲方宽带或电视业务因线路无法铺设、资源无法覆盖、甲方不愿铺设明线等原因无法安装,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需至乙方营业厅办理业务回退。
9、甲方在协议期内有权要求乙、丙方提供业务使用支持服务;有权要求丙方对产权归丙方的终端设备进行维修、更换、升级服务,使甲方能正常使用相关业务。
四、乙、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2、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应在甲方成功办理相关手续后,尽快为甲方安装开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若因线路无法铺设、资源无法覆盖、甲方不愿铺设明线等原因无法安装,本协议自动终止。
(2)为保证或提高服务质量,丙方有权更换或升级提供给甲方使用且产权归丙方的终端设备。
(3)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产权归丙方的终端设备上,如存在甲方正常使用的增值业务,丙方有义务提供终端设备维修、更换服务,以保证甲方正常使用业务。终端设备的附件(如机顶盒遥控器等)自业务安装开通之日起免费保修十二个月(因甲方原因损坏的除外)。产权归甲方的终端设备,丙方不承担相关维修、更换、升级的责任。
3、乙方和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甲方提供的家庭宽带服务应当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
2)对于非乙方或非丙方提供的设备或配件,乙方或丙方没有连接、配置或调试的义务。
3)若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归还非甲方所有的设备,乙丙方有权上门或采取其他方式追回非甲方所有的设备。
4)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A、甲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
B、甲方未在乙、丙方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的服务费用。
C、甲方在使用本业务时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有危害乙、丙方网络安全和合法权益的行为。
D、甲方搬迁至东方有线(郊广版)暂时无法覆盖的区域。
五、业务相关说明
1、协议期内,甲方的手机号码和家庭业务不得过户、分户、合户、预销户和换号。
2、协议期内,甲方的家庭业务不得进行套餐变更、不得更改活动档次。
3、协议期内,甲方可申请移机,相关收费标准按照乙、丙方公布的相应资费进行收取,移机的目的地址必须是东方有线(郊广版)可提供家庭业务接入服务的地区。若套餐包含东方有线数字电视业务,则不得移机。
4、协议期内(不含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甲方不得申请家庭业务拆机或退网。
5、默认情况下,业务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在手机账单中以代收费形式体现。
6、与本活动/业务开展或使用相关的接入设备和相关配件(如机顶盒、EOC设备等)由丙方提供,设备产权归丙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和协议解约规则说明
协议期内,若发生下述情况的,乙、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终止提供服务与赠费、赠送业务,甲方还需向乙、丙方支付赔偿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丙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向甲方追讨欠费:(a)甲方提供的有效证件虚假不实;(b)移动电话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不当用途(有损乙方或相关第三方利益);(c)乙、丙方收到国家有关部门发文要求停止为甲方提供通信服务;(d)协议期间内甲方号码办理过户、分户、合户、预销户和换号等;(e)甲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或上海市的相关规定。
赔偿金=未履行协议期的套餐费用。
七、其它事项
1、乙方可通过短信、邮件、外呼等方式,向甲方告知业务提醒和营销服务等关怀类信息。
2、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战争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及其他乙方、丙方不可控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家庭业务,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三方均有权终止协议。
3、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是由甲方电脑本身系统使用或互联网内容所产生的问题(如:电脑感染病毒、系统故障、所安装的相应软件丢失、软件使用不当、互联网黑客、互联网病毒等)、电脑硬件问题(如:电脑显卡、显示器、硬盘、CPU、主板、内存、光驱等)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网络或甲方资料损失,乙方、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使用过程中如果由于乙、丙方需要对网络、服务等进行调整,乙、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如由于甲方联系信息错误导致无法及时通知的,乙、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不得将其用作经营性项目或用于企业上网。一经发现用作经营的和企业上网的,乙、丙方有权终止提供宽带接入服务,并且保留其他一切合法权利。
6、未经乙、丙方授权,甲方擅自在已安装的线路上装、移(室内移机除外)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或转让租用权的,乙、丙方有权终止提供家庭业务接入服务。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要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8、三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9、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甲方所签署的表单、乙丙双方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宣传单片等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中未约定部分以本协议为准。甲方应妥善保管本协议。
11、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甲方确认订单内容,点击确认生成订单后生效。
甲方:
客户户名 手机号码
其他联系电话
装机地址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丙方: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
为保障甲方使用乙方与丙方联合销售的家庭套餐活动的权利,维护乙方与丙方的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基于甲方订购的服务项目,经甲方、乙方与丙方(以下简称三方)认可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自本协议约定的活动生效月起,自愿连续参加乙、丙方联合销售的家庭套餐活动业务。甲方需根据套餐活动资费支付家庭业务使用费。使用费和协议期详见订单。家庭套餐业务包含:
速率家庭宽带套餐活动业务
东方有线:数字电视标清基础业务
东方有线:数字电视高清基础业务
东方有线: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服务(代收费)
套餐详情见业务受理确认单。本协议届期满前三个月(6个月(含)以上协议期套餐)或一个月(6个月以下协议期套餐),甲方可以凭有效证件至乙方营业厅等渠道办理续约或变更套餐手续。
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可申请终止本协议。期满后甲方未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乙丙方在有能力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且甲方未发生欠费的情况下,将继续按乙丙方最新资费自动顺延本套餐或按日套餐资费标准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在本套餐下线的情况下),直至合同任何一方提出终止。
因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服务为代收费业务,协议期满后如甲方停止使用乙方与丙方联合销售的家庭套餐,其中丙方仍将为甲方提供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服务并计费,如甲方暂停或取消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服务,需至丙方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
二、甲方客户受理手续
1、甲方客户须为个人客户,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其他信用担保证件(甲方本人的社保卡、护照、港澳通行证)办理。
2、甲方所在安装地址须在东方有线(市区版)业务覆盖区域内并具备相应的网络条件。
3、甲方使用的家庭套餐包含东方有线相关业务时,应没有丙方各类业务未缴欠费。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自愿接入乙方与丙方联合销售的家庭套餐。
2、甲方办理入网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同时有义务真实、准确地提供业务受理所需的信息,并与乙、丙方签订《家庭业务协议书》。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造成乙方无法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地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方须按时向乙方缴纳本活动的相关费用,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欠费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4、在甲方承诺的协议期内,若国家规定的通信资费标准发生变化,甲方所选定的家庭业务使用费金额仍将按照本协议执行。
5、甲方不得在非甲方所有的接入设备和相关配件(如机顶盒、EOC设备等)上擅自连接未经允许的相关设备,其他方对此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甲方应妥善保管好相关接入设备和相关配件。在协议有效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设备和配件损坏不能使用的,甲方应对相关设备及配件做相应赔偿(以丙方营业厅公布的价格为准)。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甲方需将非甲方所有的接入设备和相关配件归还至乙方营业厅,如甲方无法返还接入设备,须对相关设备及配件做相应赔偿(以丙方营业厅公布的价格为准)。
6、甲方在使用本业务时有义务遵守乙方、丙方的有关业务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7、甲方对协议履行过程中有疑问的,可以向乙方公布的客户服务电话“10086”进行咨询。
8、若甲方宽带或电视业务因线路无法铺设、资源无法覆盖、甲方不愿铺设明线等原因无法安装,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需至乙方营业厅办理业务回退。
9、甲方在协议期内有权要求乙、丙方提供业务使用支持服务;有权要求丙方对产权归丙方的终端设备进行维修、更换、升级服务,使甲方能正常使用相关业务。
四、乙、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2、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应在甲方成功办理相关手续后,尽快为甲方安装开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若因线路无法铺设、资源无法覆盖、甲方不愿铺设明线等原因无法安装,本协议自动终止。
(2)为保证或提高服务质量,丙方有权更换或升级提供给甲方使用且产权归丙方的终端设备。
(3)丙方提供给甲方使用的产权归丙方的终端设备上,如存在甲方正常使用的增值业务,丙方有义务提供终端设备维修、更换服务,以保证甲方正常使用业务。终端设备的附件(如机顶盒遥控器等)自业务安装开通之日起免费保修十二个月(因甲方原因损坏的除外)。产权归甲方的终端设备,丙方不承担相关维修、更换、升级的责任。
3、乙方和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甲方提供的家庭宽带服务应当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
2)对于非乙方或非丙方提供的设备或配件,乙方或丙方没有连接、配置或调试的义务。
3)若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归还非甲方所有的设备,乙丙方有权上门或采取其他方式追回非甲方所有的设备。
4)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A、甲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
B、甲方未在乙、丙方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的服务费用。
C、甲方在使用本业务时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有危害乙、丙方网络安全和合法权益的行为。
D、甲方搬迁至东方有线(市区版)暂时无法提供家庭业务接入服务的地区。
五、业务相关说明
1、协议期内,甲方的手机号码和家庭业务不得过户、分户、合户、预销户和换号。
2、协议期内,甲方的家庭业务不得进行套餐变更、不得更改活动档次。
3、协议期内,甲方可申请移机,相关收费标准按照乙、丙方公布的相应资费进行收取,移机的目的地址必须是东方有线(市区版)可提供家庭业务接入服务的地区。若套餐包含东方有线数字电视业务,则不得移机。
4、协议期内(不含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甲方不得申请家庭业务拆机或退网。
5、默认情况下,业务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在手机账单中以代收费形式体现。
6、与本活动/业务开展或使用相关的接入设备和相关配件(如机顶盒、EOC设备等)由丙方提供,设备产权归丙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和协议解约规则说明
协议期内,若发生下述情况的,乙、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终止提供服务与赠费、赠送业务,甲方还需向乙、丙方支付赔偿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丙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向甲方追讨欠费:(a)甲方提供的有效证件虚假不实;(b)移动电话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不当用途(有损乙方或相关第三方利益);(c)乙、丙方收到国家有关部门发文要求停止为甲方提供通信服务;(d)协议期间内甲方号码办理过户、分户、合户、预销户和换号等;(e)甲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或上海市的相关规定。
赔偿金=未履行协议期的套餐费用。
七、其它事项
1、乙方可通过短信、邮件、外呼等方式,向甲方告知业务提醒和营销服务等关怀类信息。
2、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战争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及其他乙方、丙方不可控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家庭业务,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三方均有权终止协议。
3、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是由甲方电脑本身系统使用或互联网内容所产生的问题(如:电脑感染病毒、系统故障、所安装的相应软件丢失、软件使用不当、互联网黑客、互联网病毒等)、电脑硬件问题(如:电脑显卡、显示器、硬盘、CPU、主板、内存、光驱等)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丙方网络或甲方资料损失,乙方、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使用过程中如果由于乙、丙方需要对网络、服务等进行调整,乙、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如由于甲方联系信息错误导致无法及时通知的,乙、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不得将其用作经营性项目或用于企业上网。一经发现用作经营的和企业上网的,乙、丙方有权终止提供宽带接入服务,并且保留其他一切合法权利。
6、未经乙、丙方授权,甲方擅自在已安装的线路上装、移(室内移机除外)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或转让租用权的,乙、丙方有权终止提供家庭业务接入服务。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要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8、三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9、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甲方所签署的表单、乙丙双方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宣传单片等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中未约定部分以本协议为准。甲方应妥善保管本协议。
11、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甲方确认订单内容,点击确认生成订单后生效。
办理号码: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安装小区: | |
安装地址: | |
宽带套餐周期: | 宽带加时包:否 |
宽带: | 预约上门时间:2014-12-29 |
宽带费用: | |
套餐名称: | 是否向和家庭成员共享资源: |
选择高清机顶盒: | 上门时间: |
宽带费用: |
备注:
1.业务成功安装后,若您在安装当月申请业务注销,需补支付家宽初装费。
2.若您为统付业务的副号码,本活动费用须您自行支付,不可转由主号码统付。若您已设置付号码资金余额转赠主号码功能,请在宽带竣工前取消,避免宽带费用支付失败。
3.宽带到期后未续约未销户的客户自动转入日套餐,日套餐按天收费。客户续约或销户后日套餐停止计费,按照续约或销户前的天数向客户收取日套餐费用。续约套餐竣工当月不收费,次月生效并计费。本届协议期满前三个月,甲方可以凭有效证件至乙方营业厅等渠道办理变更手续。
宽带 | 对应的存量带宽 | 客户到期后的日资费价格 |
---|---|---|
10M | 10M及以下带宽 | 2.5元/日 |
20M | 20M带宽(不含和家88、108套餐) | 3.5元/日 |
和家88、108套餐 | 3.5元/日+23元/月 | |
30M | 20M-30M带宽(不含20M) | 4元/日 |
50M | 30M-50M带宽(不含30M) | 4.5元/日 |
100M | 50M-100M带宽(不含50M) | 6.5元/日 |
4.手机预付费客户的宽带业务费用将在宽带成功安装此月初(起)从手机余额中扣取,请提前充足费用避免停机,手机后付费客户的宽带业务费用将在宽带安装成功次月账单中扣款。
5.宽带接入端设备归上海移动所有,到期后未续约的需归还至营业厅,移动公司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追回非甲方所有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