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网基本知识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第三条之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下同)等入网手续,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需如实登记用户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
上述规定所称入网,是指用户办理固定电话装机、移机、过户,移动电话开户、过户等。
一、个人(证件)客户如何办理入网手续
1、个人客户办理入网手续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超过70周岁以上老人),在办理入网、实名登记时,需由其监护人进行担保。
2、本市户籍客户办理入网手续时,需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非本市户籍客户可以通过本市户籍担保人担保方式或者预交押金方式或者提供信用卡担保方式办理入网手续。本市户籍担保人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非本市户籍客户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外籍护照等证件原件),双方均需到场办理相关手续。
二、单位(证件)客户如何办理入网手续
1、单位客户办理入网手续时,需提供单位注册登记证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书(必须包含以下要素:单位经办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有效期,具体办理事项如办理的号码、开通的业务、每个号码对应的使用人身份信息等);单位经办人需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若话费由单位委托银行托收,托收单位出具的托收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及托收银行的银行章。
2、企业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经办人需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非企业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经办人需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发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驻沪领事馆、军警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经办人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
1、同一户名(证件)或欠费客户入网受以下限制:
(1)个人及单位客户在办理入网、实名登记时,同一户名(证件)的移动号码数量最多为5个,其中后付费号码最多2个。
(2)对于户下已有号码发生欠费的客户,必须付清欠费后才可使用同一户名(证件)再办理入网、实名登记。
2、便于我公司为您提供星级服务、信用服务并发送电子帐单等服务,请您入网时提供准确有效的上海市行政区内的联系地址(含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
3、入网登记时,请您选择是否开通各项业务功能。
4、详细情况请以当地移动营业厅或10086客户服务电话的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