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元含2GB国内流量,客户可在每月1日至月末期间订购该业务。订购成功后可在每月23日至月末期间使用。
1. 开放对象:
上海移动三大品牌实名客户(WAP不限量套餐除外)。
2. 流量使用范围:
业务所含流量为国内流量,不含在台港澳地区所产生的流量;使用的流量资源类型为“国内月末流量”,使用优先级低于套餐内所含流量,可以通过多终端流量共享包进行分享,不能通过月末流量分享包进行分享。
3. 生效/失效规则:
(1)客户可在每月1日-月末期间订购该业务。如果客户订购时间为当月1日-22日,则业务生效时间为当月23日,流量使用时间为当月23日-月末;如果客户订购时间为23日-月末期间,则业务立即生效,流量使用时间为生效之时-月末;流量到期或用尽后,业务自动失效。
(2)业务订购成功后收取全部费用,流量资源将一次性提供给您,不可回退不可取消。
4. 申请互斥规则:
(1)月末流量加油包可重复订购,每个号码每月最多可订购5次。
(2)月末流量加油包与流量月套餐、加油包等可同时订购,各类业务所含的流量资源累加,各自的流量使用期限不变。
5. 流量计费规则:
开通前已产生的流量按开通前的资费标准计算,用尽或到期后的流量资费同现有流量超出套餐部分的资费标准。
10元含2GB国内流量,可在每月23日至月末期间使用。